议罪银的介绍
乾隆死后五天,和珅即被捉拿下狱,第十天即公布了和珅的二十大罪状,审理速度之快令人瞠目。
议罪银又称自行议罪银、罚银、罚款,是乾隆中叶逐渐形成的。重要官员(多为总督、巡抚)或因犯渎职、违例、徇庇、侵贪、奏事等过误,自议缴银;或有过失需要开复处分;或根本并无过失却被怪罪,认缴巨额银两,以贿买平安。
这个议罪银什么意思呢?大概的意思就是当官的你要是犯了罪,想要减罪,那么直接拿钱消灾,真正的实现了有钱能使鬼推磨。
但是议罪银的数额是非常高的,官员正常收入远远不够,只能通过搜刮民膏民脂来满足。最终整个帝国从上到下无所不贪,吏治腐败到了极点。其次,清朝的民族矛盾远超阶级矛盾和国家矛盾。
关于“议罪银”的问题
“议罪银”当然也不能滥用,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采取这种做法。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即使被告人赔钱,也不能减刑。
这和乾隆出台的一项“议罪银”制度有关。所谓议罪银,完全是乾隆为满足个人享受而出台的一项荒唐制度:大臣犯罪可以靠金银免除一定程度的惩罚,甚至完全免于处罚。
这种速度显然是不正常的,那么嘉庆处理和珅仅仅是为了他富可敌国的家产吗,显然也不是,当一个皇帝急着让臣子去死,最大的可能就是大臣威胁到了皇权,很不幸和珅就是这样。
尹壮图却说,这个制度问题极大。因为它实际上助长了官员们违法乱纪之风,纵容了贪污腐败的蔓延。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出现的巨额财政亏空,也就是财政赤字,就与议罪银制度的实行有关。
什么是议罪银政策?乾隆为什么会大力支持
所谓;罪银;,是指官员缴纳一定数量的银子,即犯罪的钱,就可以免除一定的刑罚。乾隆四十五年,在户部尚书和慎的建议下,乾隆皇帝同意设立;议罪银;制度,那么,乾隆皇帝为什么要同意设立;议罪银;呢?。
和珅提出的这项议罪银制度具体指的是那些有罪行的官员可以通过缴纳银子来减轻自己的罪行。实际上其实是以钱顶罪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说本身就是不正当的,他本身就是一种贪污腐败的行为。
议罪银制度指的是官员犯了罪,可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多少不一的银子来免除一定的刑罚。
在和珅的操作下,议罪银制度为晚年皇帝的钱包里注入了大量现金。按乾隆的说法,议罪银制度是“以督抚等禄入丰腴,而所获之咎,尚非法所难宥,是以酌量议罪,用示薄惩”。
错错错,议罪银实际是上缴给了内务府,也就是皇帝的私人小金库。如此一说便瞬间豁然开朗了,这个祸国殃民的议罪银制度,和珅之所以倡导,那是为了溜须拍马,而乾隆之所以支持,则是为了个人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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