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的起因,过程,结果分别是什么?
1、王安石变法是王安石当针对北宋当时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以富国强兵为目的,而掀起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当时朝局,官员机构庞大而又臃肿,办公速度慢。军队多而不精。赋税重,民不聊生。
2、王安石变法是在宋神宗时期开展的,最后以失败告终。变法起因是当时的宋朝官僚机构和军队冗杂,对内大兴土木,对外连年征战,还有自然灾害频发,这些原因导致国库亏空,财政赤字。一开始王安石向宋仁宗提出变法的建议,当时还作了一篇名叫《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的奏疏,但是宋仁宗没采纳。
3、王安石变法的成效显著,政府财政状况好转,社会经济逐渐复苏,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军队实力增强,对外战争的劣势逐渐被扭转。这场变革,不仅改变了北宋的命运,也为我们理解历史上的重大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
1、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神宗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召见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国之道,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神宗认同王安石的相关主张,要求其尽心辅佐,共同完成这一任务。
2、主要事迹:熙宁变法: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和陈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吕惠卿承担条例司的日常事务,派遣提举官四十多人,颁行新法。
3、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4、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特强,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
5、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任满后,王安石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
6、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1074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1076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王安石变法的过程
1、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开始变法 从熙宁二年到熙宁九年(1076年)的8年内,围绕富国强兵这一目标,陆续实行了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税、将兵、保甲、保马等新法。
2、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请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没被仁宗采纳。 治平四年(1067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
3、这是王安石变法的第二个主要内容,具体措施有: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设军器监。保甲法。熙宁三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其主要内容是乡村住户,不论主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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